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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清债公司简述动物伤人的认定与赔偿

2018/7/23 17:02:17      点击:
镇江清债公司简述动物伤人的认定与赔偿值得关注!网友们曾经一直关注恶犬伤人,群狗咬伤孩童,藏獒吃掉主人等等新闻。在这里不乏有人对伤人的动物产生厌恶和憎恨,同时更多的将矛头指向了那些狗的主人。

    在这些案件中虽然都是动物对人身造成了伤害,其实更应该说的是对人身权利的一种侵犯。于是动物侵权认定问题和赔偿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动物侵权其实应该纠正为饲养动物侵权,因为在野生状态或者不是人工饲养的,亦或是无家可归的逃逸饲养的动物则不属于这种侵权责任。

    构成动物侵权的条件当然首要是被动物咬伤或者由于动物的行为造成了伤害,这里面存在着无过错的原则,因为动物的主人是有对动物进行管理和看管义务的,并且对其能给人造成损害具有一定的预见性,可以做充分的防范。所以只要是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者管理的动物伤害了他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后果,是要对其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

    在赔偿上,动物的饲养者和管理者是不能逃脱责任的。其中包括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误工费等损失。侵权法中还规定,如果责任人能够证明动物伤害受害人,是因为受害人的故意造成的,或者受害人有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的伤害,可以减轻责任或者不用承担民事责任。